我局将开展鳗鱼养殖场尾水资源化利用农田消纳效果评估,现将此项服务工作进行询价,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鳗鱼养殖场尾水资源化利用农田消纳效果评估
二、项目限价:人民币柒万元整。
三、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此项任务的能力。
(三)熟悉鳗鱼养殖或土壤与植物养分循环、水环境调查等领域工作与相关方法学研究,具有相关研究经历或课题成果。
(四)项目负责人具备土壤学、资源环境科学、自然地理学、生态学、气象学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
四、项目内容
(一)野外踏勘
摸清农田消纳类型,选择不少于2家鳗鱼养殖场尾水资源化利用实地踏勘,消纳地类型需包含水田、旱地。
(二)采样化验
1.依据《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分析水样相关指标。
2.按照作物关键生育期、耕作层或土壤计划湿润层深度,重点开展水样、土壤、植株氮磷(三重复)等分析测定。其中采样水样、土壤频次均不低于4次,植株频次不低于1次;水样化验不少于14项,土样化验不少于5项,植株化验不少于2项。
(三)分析评估
评估作物生育期受纳农田氮磷元素的变化,分析鳗鱼尾水资源化利用中被植物吸收的氮磷量,编制完成鳗鱼养殖场尾水资源化利用农田消纳效果评估报告。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评估报告所产生的人员经费、差旅费、编制经费、文件资料印刷费、评审费等相关费用,还要考虑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2.《鳗鱼养殖场尾水资源化利用农田消纳效果评估》编制成果归属采购单位单独所有,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3.完成时限:2025年11月份前完成方案初稿,12月份前完成成果汇编与评审。
4.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鳗鱼养殖场尾水资源化利用农田消纳效果评估服务,并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报告成果。
五、报价资料内容
(一)报价表(含税);
(二)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三)项目负责人专业学历证书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及报价人前6个月内任1个月为其缴交社保证明复印件;
(四)提供鳗鱼养殖、土壤与植物养分循环、水环境调查领域研究经历或课题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少提供一个项目合同或者课题以及项目完结证明材料);
(五)报价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及符合投标信用(信用也可提供信用中国等网站截图复印件)要求的声明函。
(六) 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承诺符合本项目公告所有技术、商务要求,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价文件封面加盖公章并密封装袋后在密封袋口加盖公章,密封袋封面写明“鳗鱼养殖场尾水资源化利用农田消纳效果评估”和贵单位名称。
六、报名时间
公告时间从2025年4月24日******农村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5号楼765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一)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本次采购以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总金额最低的供应商中标。
(三)本次采购结果将在报价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福州市农业信息网上公示,成交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八、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
联系人:黄艳
联系电话:0591-******
******农村局
2025年4月24日
、
******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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