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洸河(岳家庄拦水坝至泗店橡胶坝段)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EPC)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县洸河(岳家庄拦水坝至泗店橡胶坝段)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EPC)已经******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阳县洸河(岳家庄拦水坝至泗店橡胶坝段)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EPC)
2.2项目编号:NY-GC-******-01-01
2.3建设地点:宁阳县泗店镇,洸河工程河段起点为岳家
庄拦水坝,终点为泗店橡胶坝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全长 4.3km,采用“生态清淤+河岸生态缓冲带+河道生态湿地”工艺,通过生态清淤消减内源污染,通过河岸缓冲带拦截面源污染,提升河道水质,通过河道生态环境修复,提高河道水体自净能力,增强水生态系统稳定性
2.5计划工期:1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并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6.2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行业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最终到达国家最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洸河(岳家庄拦水坝至泗店橡胶坝段)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相关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允许出现需要二次深化设计的内容)、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2.9招标控制价:3100万元(其中设计费102万元,工程施工费2998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或市政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为拟派项目经理);
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4月23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
******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泮河小镇商业楼3号楼1105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斌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斌 联系方式:053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单位:宁阳县河道管理保护中心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