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诺尔区老城区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扎赉诺尔区老城区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委员会以扎发改审批字〔202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扎赉诺尔区老城区内
规模: 对扎赉诺尔老城区58.26公里污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其中:紫光固化法修复污水管网8039.89米、钻清污水管线4830.69 米、点状修复污水管线126处、开挖修复污水管网6664.30米、 人工注浆检查井1459立方米、检查井喷17610.48平方米、井室 清掏3座、改造检查井209座、井盖及井座安装242个、破路恢复(水泥路面)5154.81平方米、人行道恢复(花岗岩砖路面) 259.31平方米、路缘石1917.75米、破路恢复(沥青路面) 3688.57平方米、破路恢复(混凝土砖)8555.37平方米及其附属配套设施。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段控制价(万元) | 工期或服务期(日历天) |
B************001001 | 扎赉诺尔区老城区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 对扎赉诺尔老城区58.26公里污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其中:紫光固化法修复污水管网8039.89米、钻清污水管线4830.69 米、点状修复污水管线126处、开挖修复污水管网6664.30米、 人工注浆检查井1459立方米、检查井喷17610.48平方米、井室 清掏3座、改造检查井209座、井盖及井座安装242个、破路恢复(水泥路面)5154.81平方米、人行道恢复(花岗岩砖路面) 259.31平方米、路缘石1917.75米、破路恢复(沥青路面) 3688.57平方米、破路恢复(混凝土砖)8555.37平方米及其附属配套设施。 | 5322.644483 | 534 |
B************001002 | 扎赉诺尔区老城区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 对扎赉诺尔老城区58.26公里污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其中:紫光固化法修复污水管网8039.89米、钻清污水管线4830.69 米、点状修复污水管线126处、开挖修复污水管网6664.30米、 人工注浆检查井1459立方米、检查井喷17610.48平方米、井室 清掏3座、改造检查井209座、井盖及井座安装242个、破路恢复(水泥路面)5154.81平方米、人行道恢复(花岗岩砖路面) 259.31平方米、路缘石1917.75米、破路恢复(沥青路面) 3688.57平方米、破路恢复(混凝土砖)8555.37平方米及其附属配套设施。以上建设规模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 86 | 534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024年1月4日内建行函〔2024〕4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具备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单位中标后在本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五大员必须在岗履职(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承揽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其他要求:
1、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2******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五大员均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连续6个月有效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和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无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方自行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授权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同类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方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不得变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在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
监理标段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业绩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似本项目的市政管网类新建或改扩建的工程。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本项目中标后,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最多担任不超过3项本项目所在地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同时担任其他地区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的监理需要的人员。
注:1、所有项目人员均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连续6个月有效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和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无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2、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点击“手册下载”;
4.2技术支持电话:0512-******。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
4.5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05 月 06 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 05 月 06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委员会第8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47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 地 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锦绣家园6号楼22层 |
邮 编: | 021410 | 邮 编: | 021000 |
联 系 人: | 姜先生 | 联 系 人: | 韩先生 |
电 话: | ******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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