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分中心) NO.溧水2022G04地块地产开发项目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LSFJ
******-03SGGH
项目名称: |
NO.溧水2022G04地块地产开发项目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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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09: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公告第2条第2.2招标范围修改为“2.2 招标范围: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大区、示范区、13#103合院、29#301上叠、29#101下叠院内铺装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景观工程(电气、给排水、标识标牌、景石、连廊、景亭、景墙、小品、游乐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招标范围修改为“1.3.1招标范围: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大区、示范区、13#103合院、29#301上叠、29#101下叠院内铺装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景观工程(电气、给排水、标识标牌、景石、连廊、景亭、景墙、小品、游乐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8条新增一条:“(10)招标公告第2.2条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为系统自带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以此为准: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大区、示范区、13#103合院、29#301上叠、29#101下叠院内铺装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景观工程(电气、给排水、标识标牌、景石、连廊、景亭、景墙、小品、游乐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8条第(9)项修改为“(9)项目时间跨度为690天。其中实际施工工期为360天,施工间歇期为330天不计在施工工期内;间歇期内可能造成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4日 09:0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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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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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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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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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