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2025年度水泥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2025年度水泥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地址:江西省新余市环城西路与仙女湖大道交叉路口东南角。
2. 招标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限价、价格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需求数量 | 到厂价最高限价 (元/吨) | 结算方式 |
标段一 | 水泥 | P.O42.5散装 | 25000吨 | 310 | 款到发货 |
水泥 | P.O52.5散装 | 5000吨 | 340 | 款到发货 |
标段二 | 水泥 | P.O42.5散装 | 25000吨 | 330 | 押五付一 |
备注: 1、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使用规格、数量如有调整,供货结算以招标人实际确认的收货为准; 2、到厂价即为含13%增值税结算价,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3、最高限价为所有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挂网期间,若水泥网信息价调整,则最高限价同幅度调整。 5、价格随行就市,如厂家对价格调整时(结合厂家的调价函以及市场涨跌情况而上下调整),双方可进行协商,具体以双方确认的调价函为准。 6、本项目两个标段允许同一投标人中标。 |
合同执行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3.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所投产品生产商获得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也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运输能力;
(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销售商)的提供与水泥品牌厂家有效期内的合作合同;
(5)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项供货业绩;
(6)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5.从2025年4月23日09:30至2025年4月30日17:00,有意向的投标人将下列材料扫描发至******(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获取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
3) 文件费汇款凭证。
招标文件费请汇入以下账户(请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号):
******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
******有限公司
开户账户:************0206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09:30******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江西省新余市仰天岗东大道398号新雅国际7楼)。
7. 定于2025年5月14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江西省新余市仰天岗东大道398号新雅国际7楼)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余市城北仰天岗东大道398号新雅国际7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