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坪山区聚龙山湿地公园湿地资源监测评估项目的
自行采购公告
一、项目需求
为完善聚龙山湿地公园管理及保护相关工作,根据《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广东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粤自然资发〔2022〕 1号)、《坪山区聚龙山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制度(试行)》文件要求,现对聚龙山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威胁因素等进行专项评估。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189000元(大写:壹拾捌万玖仟元整),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企业经营范围需包含林业资源调查、森林资源监测等,提供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不接受联合体。
3.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意向单位须自行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参与本项目采购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如意向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且确实可能影响该项目采购的公平公正的,采购单位有权暂停项目了解情况,意向供应商应当全权配合;经确认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取消采购报价资格,作废处理;成交后确认上述关联关系的,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供应商法律责任。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按照《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广东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粤自然资发〔2022〕1号)、《坪山区聚龙山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制度(试行)》所规定的标准要求,开展坪山区聚龙山湿地公园湿地资源专项调查、监测、评估和建档工作,细化湿地公园日常管理工作。
2.采购人有权对服务单位的实施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指导及修正。服务单位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完成工作所需的基本素材以及相关素材来源;对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采购方及时确认反馈。
3.服务单位在项目开展过程中须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负责项目开展过程中的所有事故处理和费用。
4.服务单位必须做好参与人员记录、实施项目图文记录、项目资料整理的编制等工作。
5.服务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文件进行评审,确保符合资料相关报审要求,若不符合,采购方有权要求服务单位重新评估。
五、意向单位需提供资料
本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认成交单位(综合评分法),项目参与单位需按照评审资料清单准备资料(详细参考评审资料清单)。
(一)报价单;
(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材料、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声明及承诺函、风险知悉确认书、廉洁从业告知书(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
备注:应答文件内均不得出现“招标”“投标”“中标”等用语。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无需装订),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采购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次采购服务将于2025年4月16日启动,意向单位应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9:30前提交相关采购报价文件至******办公室。
联系人:桂工
联系电话:0755-******,******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办公室
附件:1.坪山区聚龙山湿地公园湿地资源监测评估项目采购需求
2.评审资料清单
3.声明及承诺函
4.风险知悉确认书
5.廉洁从业告知书
6.诚信经营保证书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坪山区聚龙山湿地公园湿地资源监测评估项目资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