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铁检院“两房”基坑监测及质量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DL-HZ-CG******
项目名称:铁检院“两房”基坑监测及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1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1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铁检院“两房”基坑监测及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质量检测服务,全部合格后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配合竣工验收等相关事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根据工程的进度要求进行分批试验测试,配备足够的检测设备及人员,确保检测任务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影响工程施工工期。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①+②+③: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②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专项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检测资质”或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专项资质“见证取样检测(房建)、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质、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需包含桩基检测、基坑监测资格或类似试验检测,具体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应)的独立法人企业;
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号、《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2023〕12号)。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街道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04室,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检察院(本级)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7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顾沁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费家塘路588号8号楼20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亮、吴玲琪、姜伟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吴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3399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附件信息:
294.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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